一、文前规则要求
1、文章题目。
2、作者及其工作单位。应标明主要作者的工作单位,包括单位全称、所在省市名及邮政编码,单位名称与省市名之间应以逗号“,”分隔。整个数据项用圆括号“()”括起。作者工作单位直接排在作者姓名之下。
3、摘要。中文摘要(200字以内),摘要应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按目的、方法、工程、结论的格式认真编写。
4、关键词。文章应标注中文关键词,一般每篇文章可选3~ 5个关键词,多个关键词之间应以分号“;”分隔。
5、基金项目。如文章获得基金资助,还应标明基金项目。基金项目名称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正式名称填写;多项基金项目应依次列出其间以分号“;”隔开。
6、注释。文中注释在相应位置的右上角标注数字,并在该页页脚处注释,注释用数字加圆圈标注。
7、参考文献。参考文献只选择最主要者列入,未公开发表的资料请勿引用。文献按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列表于文后,在文内相应处右上角用括弧“[]”标出。
二、正文规则要求
1、论点明确、数据可靠、文字准确简练。论文为原创作品,尚未公开发表,不涉及泄露问题,若发生侵权及泄露问题,一切责任由作者承担。每篇文章要求不得少于2000字(不包括图、表、公式)。
2、文中图表及插图置于文内段落处,图表随文走,标明图位、图序和图题。图和照片务必清晰、层次分明,并附中英文图题及表题。
3、文稿要求条理分明。层次编号采用以下体例:层次一(如“一.”)、层次二(如“ 1.”)、层次三(如“ (1)” )的格式编写。
4、量、单位及其符号,应执行国家标准规定。
5、公式另行居中,并编号。书写公式中的变量要用斜体。
三、稿件处理
1、本社审稿周期为一个星期,超过一个星期未通知,作者自行处理稿件。凡不刊用的稿件,恕不退稿,请作者自行留底。一经采稿,二个月内发表。对所刊用的稿件,本刊有权作适当修改,或要求作者修改,如不同意,请事先声明。
2、来稿文责自负。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学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研究方向,以及通信地址、邮编、E-mail、电话、传真。
3、来稿一律通过电子邮件(WORD文档附件)发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