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部官方 国内统一刊号:CN 61-1368/C
国际标准刊号:ISSN 1009-8607
* 投稿网站
新西部
《 新西部 》
级别:省级     分类:社科    周期:半月刊
主管单位:陕西省社会科学院
主办单位:陕西省社会科学院
国内刊号:CN 61-1368/C
国际刊号:ISSN 1009-8607
收稿编辑:QQ /电话2880067970 / 0531-85701017
投稿邮箱:xxb@tougao.cc
期刊名称 (*)投稿期刊名称
文章标题 (*)投稿论文的题目
作者姓名 (*)只需填写通讯作者
作者电话 (*)方便编辑及时沟通
作者邮箱 (*)方便编辑做详细用稿答复
上传稿件 (*)限word文件
投稿附言   
期刊信息
期刊名称:新西部
主      编:杨红艳
出版周期:半月刊
出版地区:陕西西安
定      价:20.00元
收      录:知网
社      址:陕西省西安市含光路南段177号
邮政编码:710065
范文-我国西部欠发达地区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研究-新西部

 我国西部欠发达地区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研究

李可安[1作者简介:李可安(1990-),女,山东济南,济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研究方向为社会学] 
(济南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山东 济南,250022)
摘要: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进程中,东西部经济发展不平衡是制约我国经济整体发展水平的重要问题。另外,伴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政府需要征用更多农民的土地用来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就造成了许多本就落后的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农民又失去了他们宝贵的土地资源,因此,做好这部分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就关系着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关键词:西部欠发达地区;失地农民;社会保障
一.引言  
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失地农民这一新兴的弱势群体逐渐出现在公众的视野中。国家和政府要想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并且顺利开展现代化建设,就不得不将一部分农业用地转化成工业用地。这一过程就必然会造成一部分农民失去自己的土地,再加上政府对于这一部分失地农民群体的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完善,在一定程度上会损害到农民的切身利益。特别是在我国西部的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本来就比较落后,再加上农民失去了他们赖以生存的土地,但他们又不能像城市居民那样可以去找工作正常上班,这就使得这部分失地农民变成了既不同于普通农民,又不同于城市居民的极其特殊的一个弱势群体。
二.维护我国西部欠发达地区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权益的重要性
 失地农民由于失去了土地,生活没了保障,感觉到自己的土地权益受到了严重的侵犯,如果善后措施处理不好极易引起失地农民和政府之间的社会矛盾,引发社会动荡。另一方面,虽然政府方面极力保护农民的利益,但仍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政府政策的漏洞非法占用农民的耕地。近年来,失地农民和政府之间的土地纠纷问题以及征地补偿问题一直是政府在城镇化进程中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为此,政府更应该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来保护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在我国西部的一些欠发达地区,失地农民本来生活就不富裕,再加上失去土地,可能一时在物质和精神上都需要得到相应的安慰。除此之外,失地农民最关心的就是失去土地之后的就业问题,为此,政府要建立健全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失地农民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尽全力解决失地农民的养老问题、医疗问题等关乎失地农民切身利益的问题。
三.我国西部欠发达地区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于失地农民的安置方式较为单一
  当前,我国现有的对于失地农民的保障安置措施过于笼统和单一。大多数地区都采用一次性补偿和农村集体安置的方式来安抚失地农民,这种补偿安置方式显然无法保障失地农民的长远发展。特别是在我国西部的一些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水平等各方面发展都比较落后。当失地农民的土地被征走后,他们因为刚刚失去了土地,再加上文化素质普遍较低,并且农村集体安置也存在一些政策性的漏洞,无法将所有失地农民一次性地安置的合适的工作岗位,他们中的许多人可能一时间无法找到合适的工作来养活自己。
   二.失地补偿的经济标准较低
 目前我国的《土地管理法》中对于政府的征地补偿问题有着明确的规定,政府应该根据征收土地的年产量以及农副产品的市场价格来进行相应倍数的经济补偿。但这种补偿方式的总体标准是偏低的,失地农民所获得的补偿金额其实远远低于被征收的土地本身所能带来的经济效益。另外,由于失地补偿的资金是由中央政府统一拨款发放的,所以在一级一级传递拨款的过程中,难免会有一些不法分子趁机暗箱操作,窃取失地农民的土地补偿金,因而最后真正发放到失地农民手中的征地补偿款可能远没有真正应该得到的那么多。
   三.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机制不完善
 在我国西部的欠发达地区,土地是农民的最主要甚至是唯一的经济和生活来源。失地农民的土地被征走,他们失去了维系他们生存的主要经济命脉,一时间生活陷入了困境。失地农民既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农民,也不属于城里人,政府对于这部分群体的社会保障制度始终也没有健全起来。由于我国城乡二元体制的长期存在,失地农民无法像真正的城里人一样享受应有的社会保障待遇。他们进城后没有稳定的工作,也无法被纳入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成为了城市中的边缘群体。
  四.我国西部欠发达地区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政策措施
     一.为失地农民提供职业技能培训
    由于我国西部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和教育水平都普遍落后,因此许多失地农民由于文化素质偏低和职业技能的缺乏而无法在城市中找到既合适又稳定的工作。为此,政府应免费为失地农民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失地农民的文化素养和专业技术水平,为他们在城市中的生存和就业争取更强的竞争力。从某种意义上说,对于失地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比直接将失地农民安置在不适合的岗位上更加具有现实意义。
     二.提高失地农民征地补偿标准
   政府方面应该充分考虑到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实际以及土地本身的利用价值,根据市场的物价信息和当地的消费标准,适当地提高征地补偿的标准,以维持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在此基础上,政府还应严抓财政拨款的各个环节,整顿系统漏洞,严厉打击在中间搞手段盗取农民财产的不法分子的违法犯罪行为,尽全力保障中央划拨的土地补贴款能够如数的发放到失地农民的手中。
     三.建立健全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
   政府应当从就业、住房、教育、养老、医疗等各个方面全方位的建立健全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为失地农民解决城镇住房问题,保障失地农民的就业需求,在失地农民的子女教育方面也应该逐渐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的制约,让失地农民的子女可以像城市里的孩子一样进入公办学校就读。另外,要逐渐将失地农民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体系,通过建立多层次的社会救助制度和医疗保障制度来解决失地农民的养老问题看病难问题。
五.结语
   西部欠发达地区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的解决程度,关乎到我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顺利开展和“三农”问题的有效解决。因此,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失地农民的善后安置工作和社会保障工作,让失地农民能够真正体会到国家政策所带来的实惠。
参考文献
[1]蒋翠珍.我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研究综述[J].华东交通大学学报,2007,(6).
[2]王珊珊,郝勇,张现同.我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研究综述[J].社会保障研究,2010,(2).
[3]郑功成.社会保障学[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5.
[4]王定祥,李伶俐.城镇化、农地非农化与失地农民利益保护研究——一个整体性视角与政策组合[J].中国软科学,2006,(10).
[5]张慧.城市化进程中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研究[J].江苏农业学,2011,3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