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管理者官方 国内统一刊号:CN 51-1071/F
国际标准刊号:ISSN 1003-6067
* 投稿网站
经营管理者
《 经营管理者 》
级别:省级     分类:经济    周期:旬刊
主管单位: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主办单位:四川省企业联合会
国内刊号:CN 51-1071/F
国际刊号:ISSN 1003-6067
收稿编辑:QQ /电话2880067970 / 0531-85701017
投稿邮箱: jyglzzazhi@163.com
期刊名称 (*)投稿期刊名称
文章标题 (*)投稿论文的题目
作者姓名 (*)只需填写通讯作者
作者电话 (*)方便编辑及时沟通
作者邮箱 (*)方便编辑做详细用稿答复
上传稿件 (*)限word文件
投稿附言   
期刊信息
期刊名称:经营管理者
主      编:高燕
出版周期:旬刊
出版地区:四川省成都市
定      价:12.80元
收      录:知网、万方、维普
社      址:四川省成都市通锦桥路93号
邮政编码:610031
范文-关于我国文化产业政策的思考-经营管理者
 关于我国文化产业政策的思考
                                    赵鹏
(山东艺术学院职业教育学院 山东济南  250014)
摘要:在我国,文化产业作为新的产业形态,迅速发展,与文化产业的大力推进相呼应,我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规范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逐步形成了科学的文化政策体系。本文对我国文化产业政策的发展概况进行了简要论述,归纳和总结了当前我国文化产业政策的类型和推进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保障。
关键词:文化产业;类型;行政;财政;法制
十多年来,文化产业已成为增长最快、获利最大、最具发展潜力、最有竞争力的产业,文化产业的崛起是一个世界性的趋势。在我国,文化产业作为新生的产业形态,发展迅速,文化实力不断增强。与文化产业实践的推进相呼应,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旨在规范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调整文化产业关系的政策,形成了较为科学合理的文化政策法规体系。
一、我国文化产业政策的内涵和发展概况
文化产业政策的内涵。文化产业政策作为国家政策体系的一部分,同其他的国家政策相比有其共同之处,但它又具有自身的主客范畴和明显的特征。文化产业政策的主体就是文化产业政策制定、执行、评估和监控的行为承担者,而文化产业政策的客体则是文化产业政策服务的对象。包括产业关系、产业运行和产业发展。作为指导文化产业发展的一种经济政策,它既具有产业政策的一般特征,如时代性、政治性、民族性、供给指向性和市场功能弥补性,又具有文化的娱乐功能和教化功能。  
文化产业政策是为了促进本国的文化的可持续发展和经济繁荣,综合运用必要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规范文化生产活动,调整文化产业关系而制定的政策。
文化产业政策是国家或地区为了促进本国本地区的经济繁荣和文化的可持续发展,综合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整文化产业关系,规范文化产业活动而制定的政策。因此,从文化经济政策、文化法制政策和文化行政管理政策三个方面考察能比较全面反映我国文化产业政策的现状。
文化产业政策的发展概况。中国文化产业随改革开发与市场经济的发展迅速崛起,国家也相继出台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及管理政策。我们人口众多,文化差异大,针对不同地区出台的相关文化产业政策内容也十分复杂,构成了以国家、地方政府、行业为政策制定主体,涉及综合类、文娱、网络等11个具体的产业门类,内容触及产业发展的原则、目标、措施,消费市场培育、土地、税收、人才、科技、资金、知识版权保护、文化贸易,统计指标体系、产业园区建设等系列内容。中央政府希望将文化产业作为拉动内需市场、完善经济形式、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新兴产业。
二、我国文化产业政策的类型
导向性和规划性。我国文化产业全面建设从1998年开始,至今已有十余年的历史,国家的文化产业政策在宏旨层面体现出鲜明的政策指向。在中国共产党十六大、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的发展理念,在此影响下,国家层面开始研究和制定文化产业的相关政策。十六大明确了文化产业作为文化建设的主体地位,把文化领域区分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十七大中明确强调,国家在政策层面,从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和推动民族复兴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文化建设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文化政策己经较为完备,但文化经济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却相对薄弱。在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进程中,只有党和国家允分意识到文化在现代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文化产业才可能得到发展。
中国以“五年”为一个发展阶段,设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规划,相关部门根据中央、地方政府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发展规划。各相关行业的五年发展规划包括行业、产业门类的阶段性发展口标、原则、内容、重点、思路和相关保障措施“五年规划”往往成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综合性的发展政策。
2006年发布的《文化产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提出,“十五”(2001——2005)期间,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的主要口标是把文化产业培育成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在优化国民经济结构中发挥重要作用。2010年以来,文化部牵头开始研究和制定“十二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也围绕未来5年文化产业发展,提出具体的目标、重点和相应的政策措施。
地方性和扶持性。中国地区经济社会与文化的发展不平衡,差异较大,东部沿海地区,尤其是北京、上海、广州、南京、深圳等大都市,在产业发展政策的制定上,较多关注的是文化产业园区的建设、文化创意企业的扶持、促进文化贸易发展等政策方面。在中央政府尚没有更多关注创意产业时,北京、上海、深圳就结合都市的产业结构调整,开始规划和扶持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发展,为创意产业园区的发展制定相关规划、政策与措施。
中西部地区与经济发达、文化消费水平较高、公共文化设施齐备、文化产业发展基础较好的京津唐、珠三角、长三角地区相比,文化产业发展基础相对薄弱,城乡文化消费市场规模较小。中西部地区重视城乡文化消费市场的培育,中小文化企业的培育,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互动发展,日常审美与文化生活的关系,乡村文化经济的发展与文化资源的利用等。
三、推进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保障
   目前,我国文化产业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相比较其他产业,其投融资环境存在硬件建设周期长、战略后备资源投资风险大、无形知识产权成型期长等特点,因而经造成市场失灵的情况。文化行政管理政策、财政政策、文化法制政策的建设和完善,是发展我国文化产业的保障。
(一)文化行政管理政策
党的十七大报告在部署未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时指出,要“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关于文化大部制,有关专家给出常明确的答案,“从国家大部制改革的趋势和方向来看,文化、广电和新闻出版合并管理是大势所趋”。实行文化大部制,是提高国家行政管理效率的要求,在政府部门设置中,将那些业务雷同、职能相近的事项相对集中,由一个部门统一管理,最大限度地避免多头管理、政出多门、行政职能交叉,从而达到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的目标。
为适应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我国政府在现行文化行政管理体制内进行了两个大动作:一是相应地转变政府的文化宏观管理模式,从微观直接管理转到宏观间接管理。二是谋划文化体制改革,将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通过改制或转制,转化为文化企业,然后推向市场。
随着文化市场化步伐的加快,政府的文化行政管理方式也随之发生转换。具体在管理手段、管理模式和管理内容上得以体现:
在管理手段上,以间接管理为主。间接就是借鉴英国的“一臂间隔”模式,间接管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管理文化企业的基本推则,即政府通过调节文化市场实现对文化企业的管理。发展文化经纪机构、作家艺术家权益保护机构、文化咨询评估机构等文化中介组织和相关机构,规范文化行业组织的行为方式,把不属于政府管理的职能下放给文化中介机构和行业组织,使转变政府职能和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统一起来。 
在管理模式上,以宏观调控为主。宏观管理的核心就是“简政放权”。宏观体现在以政策指导、信息服务、法规调整、检察监督为政府管理的主要内容,保证文化经营者和文化企业的经营行为和经营方向在国家政策、法律的规定范围内。特别是对经营型的文化企业,政府放手让它们进入市场,只要基本方向正确,更多地通过市场实现对它们的管理。 
在管理内容上,体现以“服务”为主,“服务”与“管理”相结合。在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其市场经济体制的功能,要求政府的管理必须走向主要为企业服务的功能定位上,实现由管理经济向服务经济转变。在具体做法上,就是处处为文化企业着想,制定相关有利于文化企业发展的举措。   
(二)财政政策
我国的文化产业属于文化的盈利部分,由于我国的文化产业还在初步发展阶段,加上我国的文化产业单位大多数由事业管理转变而来,甚至有的还处于转变之中,因此,政府在投入环节也给予一定的财政扶持。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从财政收入中按照一定比例提取资金成立专门基金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二是通过加大对文化事业的投入间接地支持文化产业。三是对重点文化项目或弱势但重要的文化产业行业予以财政上的奖励或贴补。
   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金融政策。《文化产业振兴规划》颁布之后,2010年3月,中宣部、文化部、广电总局、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新闻出版总署、9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这是近年来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繁荣的第一个全面的金融政策,是金融系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文化产业发展振兴的具体举措。
目前,金融支持文化产业的主要方式是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和风险投资。其中银行贷款是文化企业融资的主要来源,约占全部融资的92%。
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税收政策上升为主要的干预手段。国家支持文化产业的税收政策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发文,明确了文化企业能够享受的税收优惠。二是对那些优秀的、面向特殊群体的文化产品的生产与服务采取税收优惠或差别税收政策。三是将动漫产业纳入重点扶持的行业门类,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
资本市场也积极开拓对文化企业的支持渠道。自1992年5月上海东方明珠成为第一家文化上市企业以来,歌华有线、、广电网络时代出版等优质企业在A股主板市场进行了融资,天威视讯、奥飞动漫等在中小板市场进行了融资,华谊嘉信、华谊兄弟、蓝色光标等在创业板进行了融资。
(三)文化法制政策
市场的趋利性会使文化产业在体现国家的文化意志、弘扬高雅或民族优秀文化、追求社会效益等方面受到削弱,这时候,运用法律手段弥补文化市场化的缺陷就必不可少。文化法制建设是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保证,因为将文化推向市场,意味着文化的经营管理要服从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
政策推动方式有制定成本低、速度快、见效快、修改完善的程序简单等优点,但是政策推动也易造成时效短、不稳定和人治色彩。因为文化的意识形态属性,所以我国对文化领域的规管方式始终以政策推动为主。相比之下,法制方式不仅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就我国文化产业的长远发展而言,法律促进是更为重要、更为基础的方式,它有利于构建良好的制度基础,形成稳定的制度体系和规范化的发展秩序、提升政策的推动实效”。因此,“以法律促进为基础、以政策推动为补充,是未来促进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科学方式和必然选择”。
当前,在党的文化法制建设方针指导下,我国文化法制工作大体在以下开展了积极的活动:第一,法律层面的立法和依法。针对我国法律层级上的文化法律偏少的事实,近年来我国加快了文化法律的立法步伐。第二,文化市场领域实行统一综合执法。“立法如林,执法如零”的现象在我国的文化法制领域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因此,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方面进行了管理体制创新,在文化市场领域实行统一综合执法。可见,文化法制建设,不仅体现在立法和修法,而且还要体现在执法环节。第三,政策和法规层面的立改废。针对我国文化部门法规的重复立法甚至法规冲突的现象,近年来,国家明显加快了法规立改废的步伐。在重新梳理法规规章的过程中,对一些法规规章作了修改、调整或废止。
 
参考文献:
[1]李炎. 中国文化产业政策述评[J].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学报,2011年9月第9卷第3期
[2]参见祁述裕、王列生、傅才武主编:《中国文化政策研究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17页。
[3]参见祁述裕、王列生、傅才武主编:《中国文化政策研究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216页。
[4]马德伦:《文化产业发展中的金融服务问题》,http://finance.sina.com.cn/leadership/mroll/20100920/01168683705.shtml